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75.后来,我又问了这些灵人有关他们所来自的星球的各种问题,先问的是他们的神性敬拜和启示。关于敬拜,他们说,各民族及其家族每三十天聚在一个地方听讲道。这时,讲道者走上稍高出地面的一个讲坛,教导他们带来生活良善的神性真理。关于启示,他们说,启示发生在清晨,就在他们半睡半醒之间;那时,他们仍享有未被身体感官和世俗事物所打断的内在之光。在这种时候,他们从天堂听见天使谈论神性真理,以及如何照之生活。当他们完全醒来时,只见一位身穿白衣的天使站在他们床边,然后突然从他们的视线消失。他们由此知道他们所听到的话来自天堂。他们以这种方式区分神性异象和非神性异象,因为在非神性异象中是看不到天使出现的。他们补充说,他们的讲道人便以这种方式经历启示,其他人有时也经历这种启示。
8620.“你要将这话写在书上作记念”表作为永恒的纪念。这从“记念”和“写在书上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记念”是指用来提醒或留在记忆中使人想起的东西(参看8066, 8067节);“写在书上”是指作为永恒的纪念。这就是以赛亚书中“写在书上”的含义:
现今你去,在他们面前将这话写在版上、记在书上,为今后的时期,直到永永远远。(以赛亚书30:8)
由于“写在书上”表示纪念,所以经上说忠信者被“写在生命册上”;因为“神的纪念”表示救赎,“不纪念”或“忘记”表示诅咒。关于生命册(或案卷、册、书卷),我们在这些经文读到:
亘古常在者坐着要行审判,案卷都展开了。(但以理书7:9, 10)
但以理书:
那时,你的百姓凡名录在册上的,必得拯救。(但以理书12:1)
诗篇:
愿你在他们的罪上加罪,不容他们抵达你的公义。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,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。(诗篇69:27, 28)
启示录:
凡得胜的,必这样穿白衣,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。(启示录3:5)
又:
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。(启示录21:27)
又:
我看见案卷展开了,并且另有一卷展开,就是生命册。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,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。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。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里。(启示录20:12, 13, 15;以及13:8; 17:8).
人若不藉着内义知道生命册是什么,以及何谓死了的人照之受审判的“案卷”,就不可能有其它任何概念,只知道天上有这样的案卷,它们上面记着所有人的行为,对它们的记忆就这样得以保存。然而,当上述经文中的“案卷或册”不是指书籍,而是指对他们所曾做过的一切事的回忆。因为每个人都将对自己一切行为的记忆,也就是他的生命册带到来世(2474节)。但没有人能照行为审判任何人,唯独主能。因为一切行为都是从最终原因(或目的)发出的,这原因(或目的)就深深隐藏在里面。人照这些原因受审判;除了主之外,没有人知道这些原因;这就是为何审判唯独属于主。这也是启示录中这些话所表示的:
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有书卷,里外都写着字,用七印封严了。我又看见一位大力的天使大声宣传,有谁配展开那书卷,揭开那七印呢?长老中有一位对我说,看哪,犹大支派中的狮子,大卫的根,他已得胜,能展开那书卷,揭开那七印。他既拿了书卷,他们唱新歌,你配拿书卷,配揭开七印。(启示录5:1, 2, 5, 8, 9)
由此可见,“写着字的书卷”表示每个人行为的展现。诗篇中所提到的册子具有类似含义:
所定的日子都写在你册子上。(诗篇139:16)
874.此处描述了试探之后该教会成员重生的第一个状态,这种状态在所有正在重生的人当中是很常见的,也就是说,他们以为他们从自己实行良善、思想真理,或说他们自己是他们所行的良善和所思的真理的源头。由于他们仍处在极大的模糊之中,所以主也让他们坚持这种观点。不过,只要他们坚持这种错误观点,他们所行的一切良善和所思的一切真理都不是信之良善和真理。事实上,凡人凭自己所行的,都不可能是善的,因为它来自他自己,也就是来自一个不纯和最不洁的源头。良善不可能从这种不纯和最不洁的源头发出,因为这个人总是思想自己的功德和公义;有些人甚至走得更远,与自己相比看不起其他人,如主在路加福音中(18:9-14)所教导的;其他人则以其它方式犯错。人的私欲就这样混杂,以至于外面看上去是好的,而里面却是污秽。因此,人在这种状态下所行的良善并非信之良善。这同样适用于他所思想的真理,因为尽管他所想的可能是完美的真理,但只要自我是它的源头,即便它本身是信之真理,他仍没有信之良善在自己里面。一切真理若要成为信之真理,都必须从主拥有信之良善在里面。只有这样,它们才能成为良善和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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